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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证券维权“失业”,因举报上市公司“成名”,面对“炒作”质疑,严义明否认投机取巧 。
■对话动机
从红光案、银广夏、“科龙独董运动”,到“举报长征电器”、“讨伐飞天系”,证券维权律师严义明一路走来,质疑的声音从未间断过。4月下旬,严义明向证监会递交了证明长征电器存在巨额业绩造假行为的内部统计材料。这是严义明第三次向证监会递交举报证据。该内部统计材料显示,长征电器2004年的销售额是15371.2万元,与长征电器2004年年报中公布的2.013亿元相差甚远。这一证据令业内一片哗然。屡受质疑,又屡次做出惊人之举,严义明是要做堂吉诃德,还是另有所图?记者日前专访了因证券维权被迫离开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并自立门户的严义明律师。
因为担心代理证券维权案件过多影响事务所形象,严义明离开锦天城自立门户。
“我的账号可以接受任何审查”
我的银行账户可以接受任何人的审查,因为大额的资金进来肯定要通过银行,只能以此证明我的清白。
新京报:在“倒顾运动”中,一直有人质疑你是受利益指使。有人猜测你是冲着那36万元薪酬,也有人质疑你是在炒作自己。举报长征电器之后,也有人说你是受长征电器的竞争对手上海华明指派。对此,你怎么看?
严义明:质疑肯定是会有的,因为“倒顾运动”和“举报长征电器”挑战了一些人的利益,这很正常。我最开始做红光的时候,就有人说我是在炒作。我要求罢免科龙3名独董的主要原因是,他们拿着国内证券市场最高的独董津贴,却一直未能针对长期以来笼罩科龙的种种“疑云”做出有助于中小股东解惑的独立意见。我提议包括自己在内的3名独董候选人,希望能通过选出新的“独立”董事,协助证监会进行调查,或自行进行独立调查,澄清种种“疑云”,并在此基础上切实维护科龙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进而在可能的情况下,利用法律手段挽回投资者的巨额损失。
如果我被选为科龙独董的话,我就会提议修改科龙高管包括独董的薪酬体系,所以我不可能是为了36万元薪酬才自荐做独董的。
此外,在8年证券维权的过程中,我投入了很多资金。
以前在锦天城的时候,为了不影响其他合伙人,我专门自购了电话交换机,最忙的时候,还曾经雇用了4位律师专门代理维权案件。如果是为了金钱和炒作,我就没必要离开锦天城。众所周知,锦天城是业内比较有名的商务型律所,我再炒作也不可能炒出一个与锦天城齐名的大所。我的银行账户可以接受任何人的审查,因为大额的资金进来肯定要通过银行,只能以此证明我的清白。
“我不是投机取巧的稻草”
我有可能偶然成为压倒坏人的最后一根稻草,但不能因此就说是投机取巧的稻草。
新京报:你以持有100股科龙股份的股东身份,要求罢免包括顾雏军在内的6名董事,并自荐独董,可以说你做这件事的成本很小。因为无论事情发展到哪一步,你最多承受的仅是100股损失。而且你是在证监会调查科龙即将结束之时,才开始“倒顾”,这是否属于投机取巧?
严义明:我做这件事之前,也考虑过这个问题。但是靠虚假信息维持生存的上市公司,谎言迟早会被揭穿。不管我本人是否参与此事,投资者都会遭受损失,只有损失大小的差别。我现在做的只是让虚假信息提前曝光,时间拖得越久,投资者的损失就会越大。
为了避免与自己代理的盈利性案件相冲突,我只能抽空进行证券维权,不会单纯考虑维权的时间是否和证监会的调查合拍。我代理红光的案件坚持了四年半。2002年,11名红光股东才从违规的上市公司手中拿到了赔偿。
2001年代理的银广夏维权道路也很艰难,面对的是“赢了官司赢不了赔偿”的现实。第一份书面判决书2004年底才“出炉”。
这些都不是投机取巧的人所能坚持的。我有可能偶然成为压倒坏人的最后一根稻草,但不能因此就说是投机取巧的稻草,这种说法不正确。
投资受骗走上维权路
我在律师执业过程中发现,证券市场中虚假现象比较严重,应该有人站出来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1998年,我开始走上证券维权之路。
新京报:你能谈谈自己是如何走上证券维权之路的吗?
严义明:我是自己投资股票受骗后,才开始走上维权道路的。1994年,我看中了“云维股份”的股票。招股说明书上写着,产品供小于求,为了扩大生产能力而发行股票。我判断这个股票很有潜力,就买进了。没料到,事实上它们的产品供大于求,市场价格一直在下跌。被“云维股份”的虚假信息所骗,是我后来维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主要原因,但并不是惟一的原因。我在律师执业过程中发现,证券市场中虚假现象比较严重,应该有人站出来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1998年,我开始走上证券维权之路。
当时,上海的下岗工人邵永德是红光的小股东,他购买的1000多股红光实业股票令他损失了1万多元,这相当于他三年的工资收入。中小投资者被上市公司发布的虚假公告误导而遭受损失,这种情形在今天仍然不算少见。
随后,我作为11名原告的代理律师向法院起诉了红光实业和发行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这是中国的小股东第一次因虚假陈述起诉上市公司,也是我第一次为维护中小股东权利做出的法律努力。
新京报:你是为了继续代理证券维权案件,才被迫离开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吗?
严义明:我2001年代理银广夏案件时,锦天城的合伙人比较反对,认为妨碍了所里的执业定位。无奈之下,我2002年几乎没有代理证券维权案件,当时的考虑是不能因为自己影响了别的合伙人。但是我发现,证券市场中的虚假现象还是比较严重。为了能够继续代理证券维权案件,2004年下半年我决定离开锦天城。
新京报:律协规定,每位执业律师每年至少要代理一起法律援助案件。从这个角度看,你代理的证券维权案件和锦天城冲突很大吗?
严义明:因为我代理的证券维权案件影响力和风险性都比较大,比如举报长征电器事件。如果还在锦天城的话,合伙人肯定会担心是否影响别的盈利性案件的进展,肯定不会让我受理此案的。代理证券维权案件过多的话,当事人会认为锦天城就是专门帮助中小股民维权的,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事务所的形象。
曾担心人身安全
我好像不属于“路见不平”就“拔刀相助”的类型。我的性格比较内向,做事也比较理性,一般都会思考一番后再行动。
新京报:你平时喜欢“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吗?
严义明:我好像不属于“路见不平”就“拔刀相助”的类型。我的性格比较内向,做事也比较理性,一般都会思考一番后再行动。而且我很坚韧,认定了某件事后就会坚持到底,不管遇到多少阻碍。红光案和银广夏案都持续了4年之久,这从侧面证明了我的持之以恒。
新京报:维权的过程中,是否曾担心过自己的人身安全?
严义明:我代理的这些维权案件,公司老总一般都比较有背景,因此也曾担心过自己的人身安全。我还曾经为一家非上市公司进行维权。该公司的董事长通过贷款诈骗了3.5亿元。公司的经理和股东聘请我进行维权。当时,董事长雇了两个练全能的运动员跟踪我,那段时间自己一直很紧张。幸亏及时搜集到相关证据,董事长被抓后,自己的人身威胁才得以解除。
希望有识之士一起规范证券市场
我准备推行“董事责任运动”,就是要董事为中小股东的损失承担责任,以此规范股市,促进证券市场的法制化。
新京报:证券市场上的内幕交易、操纵市场以及虚假陈述一直是危害市场健康发展的顽疾。你认为造成证券市场上述现象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严义明:这和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监管部门工作的透明度都有关系。在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方面,目前法院只处理了一些刑事案件,但对民事案件处理还有遗憾,这牵涉到法院的处理能力、举证责任等多方面问题。截至目前,国内证券市场还没有一起股民诉讼获得判决。
现在,有不少学者呼吁今年1月1日《证券法》施行后,有关部门应颁布涉及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民事赔偿的司法解释并受理、审理这两类案件,以及重新修订《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以便因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导致权益受损的投资者依法维权和依法提起诉讼。只有这样,才能对上市公司起到警示作用,进而杜绝证券市场上的内幕交易、操纵市场以及虚假陈述的恶劣行为。
新京报:你觉得经过自己和同仁们的努力,证券市场是否有了改变?今后你在证券维权方面还有什么打算?
严义明:我最开始代理红光案件的时候,要找到一个受理股民索赔案件的法院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法院根本不受理此类索赔案件。我国的证券监管制度以前重行(政)刑(事)轻民事的情况,让证券市场民事诉讼一直处于“冻结”状态。直到2002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下达《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证券民事诉讼才开始局部解冻。这算是一点改变,除此之外,证券市场并无实质的改善。我对证券市场的现状非常不满,这也是我离开锦天城的重要原因。
我以前希望通过“独董独立运动”,能够推动证券市场的规范。从客观上而言,独董的个人利益相对独立,他们的良知更容易被唤醒。后来我发现在“一股独大”的局面下,“独董运动”很难有效果,除非赋予股东“提名权”和“选举权”。
经过长时间的思考,我准备推行“董事责任运动”,就是要董事为中小股东的损失承担责任,以此规范股市,促进证券市场的法制化。我希望能以自己的行动抛砖引玉,吸引更多的有识之士一起来规范国内证券市场。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赵侠《新京报》 )
■人物简历
广受质疑的证券维权律师
43岁的严义明,头上略微散落着一些白发。办公桌上堆着厚厚的文件,会见客人、开会和处理文件占据了他的大部分时间。严律师坦言,现在每天都至少工作十几个小时,压力非常大。
近8年来,严义明频频接手资本市场诉讼。从中天勤案、红光案,到去年炒得火热的科龙“独董运动”,再到近期的长征电器、飞天系,严义明不断扮演着代中小投资者向证券市场违规者要说法的角色,但却遭到了许多质疑,被认为是“自我炒作”。
严义明1988年从华东政法学院毕业后赴日留学,1998年受司法部派遣去日本研修法律实务。1999年成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创立时的合伙人律师。2005年3月成立了上海严义明律师事务所。
鉴于其对健全证券市场法制及上市公司治理做出的贡献,严义明律师被誉为“国内股民维权第一人”,2002年7月被美国权威杂志《商业周刊》评为“2002年度亚洲之星”。 ■
●记者 马世领 发自北京
“我没想到我会获得美国《商业周刊》评选出的2002年亚洲之星。”10月22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接受完“亚洲之星”的颁奖后,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国内知名证券法律师严义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商业周刊》对严义明的评奖理由是,“对中国证券市场的法制化和透明化及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规范化作出了开创性的贡献。”严义明说,“也没有特别的感觉,只是觉得这么多年来为投资者争得回合法权益的努力再次得到了肯定性的评价,让我感到欣慰。实际上,最为开心的是,今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对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对股民诉上市公司的民事纠纷可以受理作出了肯定的答复。”
据了解,严义明首次将股东代表诉讼的概念向中国股东作出全面介绍,并积极推动及开展司法实践。1998年受司法部派遣去日本研修法律实务回国后,即代理了全国首起股东诉董事的案件“红光案”,开股东代表诉讼之先河。2001年代理了股东诉银广夏一案。截止目前7家涉及证券类的案子中,他就受托代理了“红光案”、“大庆联宜案”、“佳宝案”和“银广夏案”4起,受托人数超过1000人,几乎占到了目前诉讼股东人数的一半以上。2000年成为《上海证券报》“投资者维权志愿团”律师。2001年底被《上海证券报》评为“2001年证券市场的十大新闻人物”之一。
“10月23日我将在北京高院代理陆家豪诉中国证监会一案,”严义明透露说,“不过与以往代理过的案子不同的是,这是一起经营者诉监管机构的首例案件。”
业内人士认为,《商业周刊》如此选中与国内证券市场密切相关的两位名人作为“亚洲之星”,明显透露出国际舆论对中国证券市场的高度关注,尤其是对证券市场的法制化、规范化越来越重视。
与严义明同获本年度“亚洲之星”奖的大陆证券界人士还有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文京。王文京因出差而未能亲自到场领奖。据了解,在25位获奖人士中,有3位来自中国大陆,其中严义明和王文京都与中国证券市场相关。
《国际金融报》 (2002年10月23日第七版)
在中国证券市场上,一个律师的力量有多大?
42岁的上海律师严义明在尝试着给出答案。从1998年开始,他发起了一系列维护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法律行动,这些不寻常的举动成了中国证券市场历史上的标志性事件。
这个温和内向的律师在有意识地做着这些事情,“3至5年后,我会扩大我的维权领域”。
2月17日中午,严义明在办公室里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省监管局打来的电话。他在电话里被告知,调查得出了结果,传真正在给他发过来。“我预料结果不会令我满意,”严义明放下话筒说。
调查的对象是贵州长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征电器,600112)。上个月,严义明向中国证监会举报,长征电器在2003年度与2004年度存在虚构销售合同及虚构销售收入和利润的情况,第三大股东与第一大股东之间构成关联关系。中国证监会随后受理了举报。
秘书走进来,把传真递给严义明。他迅速地读了一遍。贵州监管局在传真上的答复是他举报的情况“未发现”与“不能认定”。“你看,我都已经料到了。”他说。
严义明在上海拥有自己的律师事务所,通过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他很早就获得了地位与金钱。
但与另一种收获比起来,这些显然都是次要的:他从1998年开始致力于维护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法律行动,这些行动也是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具有重大意义的里程碑事件。他因此被舆论视为中国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的代言人。
“我们是沙子,他是水泥和水”
8年前,严义明经常在报纸上发表文章,大部分文章的内容是告诉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应该学会维护自己的利益和权利。“非常混乱,充满了不公平,”他回忆起那时的中国证券市场时说,“大股东欠款、职业经理人侵犯股东的权利、发布虚假信息、价格操纵……现在还是这样。”
上海下岗工人邵永德来问严义明,你说受骗的小股东能获得赔偿,到底是不是真的?邵永德当时是红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光实业,现更名为S T博讯,股票代码:600083)的小股东。
1998年11月,红光实业被中国证监会认定骗取了上市资格,它还向公众虚构了利润、隐瞒了亏损。邵永德购买的1000多股红光实业股票令他损失了1万多元,这相当于他三年的工资收入。中小投资者被上市公司发布的虚假公告误导而遭受损失,这种情形在今天仍然不算少见。
邵永德今年60岁,他当时对那个问题的答案并不抱有信心。“我们是小人物。”他说。但是严义明给了他肯定的回答。“我记得他说,我们可以参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应该会赢。”
严义明作为11名原告的代理律师向法院起诉了红光实业和发行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这是中国的小股东第一次因虚假陈述起诉上市公司,也是严义明第一次为维护中小股东的权利做出的法律努力。“我们是沙子,他是水泥和水。”邵永德说,“没有他,我们只得偃旗息鼓。”
通过这种努力,严义明希望能促使违法行为被追究。他认为,在一个有序社会里,被谋杀罪行所破坏的社会秩序可以通过追究这种行为得到恢复。“但在证券市场经常得不到追究,所以它是无序的。”
在严义明的记忆中,他的童年就是在文革的无序之中度过的。
长大以后,严义明觉得法律才是最有用的武器。1988年,他依靠两年的自学通过了华东政法大学的毕业考试。成为律师几年后,他接受了司法部的派遣去日本研修法律。1998年回国后,他成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创始合伙人。
然后,他最重要的一场“拳击比赛”开始了。
用法律来维护人们的权利他说不清自己是什么时候决定用法律来维护人们的权利的。他的助手张战民律师说:“他在有意识地做一些事情。”
“每一个案件我都会进行不同的尝试。”严义明说。他的尝试包括———尽管法院曾经多次对“红光案”裁定不予受理或者暂不受理,仍然反复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起诉了所有的董事会成员。他认为,立法重要,法治观念同样重要,“要让人知道做错了会有什么后果”。
向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征集罢免独立董事的投票权,征集罢免顾雏军等非独立董事的提案权与投票权。
向中国证监会举报,认为长征电器存在违法行为。……
反复起诉、征集投票权、运用行政诉讼法……严义明计划日后将这些尝试运用在维护证券市场投资者权利之外的领域。“如果是局限在证券市场,采取固定的做法就可以了。”他说,“3至5年后,我会扩大我的维权领域。”
这些手段确实有效:最高人民法院在2002年1月下达《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这意味着基层法院不能再拒绝受理“红光案”与其他类似的案件;就在严义明征集科龙电器股东投票权后不久,顾雏军就因涉嫌挪用上市公司资金被拘捕,他在科龙电器的董事长职务随即被罢免。
另外一些案件也获得了很大的进展。“‘银广夏案’是真正推开维护投资者权利大门的案件,‘大庆联谊案’是第一个法院判决投资人胜诉的案件,判决全面支持原告的要求给予赔偿,并且已经执行完毕。”
严义明说。“银广夏案”和“大庆联谊案”都是他代理的轰动一时的投资者维权案件。
这些结果是严义明期待的,他的尝试获得了成功。
但并不是所有案件都得到了令人满意的结果。“银广夏案”在2001年被法院受理,但直至现在仍然没有开庭审理。“迟迟不开庭损害了原告的权利,”严义明说,“很遗憾,迟到的公正不是公正。”
目前,中国证券市场正在进行股权分置改革。ST广夏 (000557 行情,专家点评,咨询,更多)
提出的以股抵债方案引起了中小投资者的反对。严义明认为,按照这种方案,中小投资者只能得到10%至15%的补偿,同时必须放弃所有的债权。“没有人愿意让这个方案通过,”严义明说,“我相信法院不会丧失他们的良知和理性。”
“当然,我不拒绝赚钱”
对于不同的客户,严义明提供了两套收费标准———公司客户往往需要向他支付每小时250美元的报酬;但给中小投资者打官司时,他只收取低廉的费用。“当然,我不拒绝赚钱。”作为一位精明的律师,他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就为客户提出运作公司上市的大致思路,紧接着提出回报的要求。
2002年,“红光案”的11位原告共获得约22.5万元的赔偿,严义明没有收取报酬。(未完)
2005年07月20日
“我们觉得赔偿责任必须落实在个人身上,以防止相关责任人金蝉脱壳。”针对科龙可能涉及的赔偿责任,“倒顾三人组”的灵魂人物严义明,昨天在其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如是表示。
现在有传言称科龙停产是因为缺少流动资金,而在这种情况下,科龙却有人民币7亿~8亿元资金被格林柯尔占用。对此,严义明说:“一旦传言被证实,那么这种因果关系就是显而易见的,也就是说,顾雏军并没有以科龙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作为他决策价值取向,也没有以中小股东利益作为决策标准。”
严义明指出:“这就一定要在查明真相基础上让行为实施者承担赔偿责任,尽管此前对个人被追究赔偿责任还没有先例,我们就是要创造一个先例。”
曾经轰动一时的“红光案件”,之所以效果不大,严义明认为:“首要原因就是法律规定应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个人没有承担赔偿责任。”
据严义明透露,此次“倒顾运动”的三步走战略,第一步是要募集到一定股东投票权,争取股东支持,成为科龙公司独董;第二步是查明真相,把真相告诉大家;第三步就是在这个基础上尽快提起诉讼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前天,一名香港H股神秘股东派代表过来找我,主要想了解一下我的动机,在和我沟通之后,这名神秘人士表示‘很放心’,称相信老总肯定会支持我们。”严义明透露,“我们现在接触到的股东加起来超过10%已经没问题,接触的结果也表示将支持我们。”
近两天,严义明将再次离开上海,为此次“倒顾”行动进行关键性的“公关”,但出于安全考虑,他没有向记者透露更多的细节。
尽管严义明对于此次争取股东支持的结果表示乐观,但他仍然有所顾虑:“事情在没有结果之前,即便拿到足够的委托书也还会有变数。据称,自从证监会开始查科龙后,顾雏军已经多次进京‘公关’,我们不排除受到其公关行动的影响。考虑到这种因素,我们已经做好了坚持几年的准备。”
如果此次不能募集到一定股东投票权,严义明认为,目的同样也可以实现,那就是在证监会查明后作出处理,再提出诉讼,把包括独董在内的相关人员告进去,也能达到目的。
严义明认为,即使三人做不到独立董事,同时还要依赖于政府相关部门的调查,也不是大问题,因为此次的“倒顾三人组”不是以营利为目的,尽管独董津贴不菲,即便顺利成为独董,而他们扮演的角色只是“任务型”的,在调查清楚科龙的真相后,就应该选择更适合的人来接替。
严义明强调:“我与顾雏军以及科龙都没有任何私人恩怨,“倒顾”只是独董运动的一个手段,不是最终目的,我们想通过这种方法,来提高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提高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上市公司的责任感和治理水准。”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责任编辑:石希)
■对话动机
从红光案、银广夏、“科龙独董运动”,到“举报长征电器”、“讨伐飞天系”,证券维权律师严义明一路走来,质疑的声音从未间断过。4月下旬,严义明向证监会递交了证明长征电器存在巨额业绩造假行为的内部统计材料。这是严义明第三次向证监会递交举报证据。该内部统计材料显示,长征电器2004年的销售额是15371.2万元,与长征电器2004年年报中公布的2.013亿元相差甚远。这一证据令业内一片哗然。屡受质疑,又屡次做出惊人之举,严义明是要做堂吉诃德,还是另有所图?记者日前专访了因证券维权被迫离开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并自立门户的严义明律师。
因为担心代理证券维权案件过多影响事务所形象,严义明离开锦天城自立门户。
“我的账号可以接受任何审查”
我的银行账户可以接受任何人的审查,因为大额的资金进来肯定要通过银行,只能以此证明我的清白。
新京报:在“倒顾运动”中,一直有人质疑你是受利益指使。有人猜测你是冲着那36万元薪酬,也有人质疑你是在炒作自己。举报长征电器之后,也有人说你是受长征电器的竞争对手上海华明指派。对此,你怎么看?
严义明:质疑肯定是会有的,因为“倒顾运动”和“举报长征电器”挑战了一些人的利益,这很正常。我最开始做红光的时候,就有人说我是在炒作。我要求罢免科龙3名独董的主要原因是,他们拿着国内证券市场最高的独董津贴,却一直未能针对长期以来笼罩科龙的种种“疑云”做出有助于中小股东解惑的独立意见。我提议包括自己在内的3名独董候选人,希望能通过选出新的“独立”董事,协助证监会进行调查,或自行进行独立调查,澄清种种“疑云”,并在此基础上切实维护科龙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进而在可能的情况下,利用法律手段挽回投资者的巨额损失。
如果我被选为科龙独董的话,我就会提议修改科龙高管包括独董的薪酬体系,所以我不可能是为了36万元薪酬才自荐做独董的。
此外,在8年证券维权的过程中,我投入了很多资金。
以前在锦天城的时候,为了不影响其他合伙人,我专门自购了电话交换机,最忙的时候,还曾经雇用了4位律师专门代理维权案件。如果是为了金钱和炒作,我就没必要离开锦天城。众所周知,锦天城是业内比较有名的商务型律所,我再炒作也不可能炒出一个与锦天城齐名的大所。我的银行账户可以接受任何人的审查,因为大额的资金进来肯定要通过银行,只能以此证明我的清白。
“我不是投机取巧的稻草”
我有可能偶然成为压倒坏人的最后一根稻草,但不能因此就说是投机取巧的稻草。
新京报:你以持有100股科龙股份的股东身份,要求罢免包括顾雏军在内的6名董事,并自荐独董,可以说你做这件事的成本很小。因为无论事情发展到哪一步,你最多承受的仅是100股损失。而且你是在证监会调查科龙即将结束之时,才开始“倒顾”,这是否属于投机取巧?
严义明:我做这件事之前,也考虑过这个问题。但是靠虚假信息维持生存的上市公司,谎言迟早会被揭穿。不管我本人是否参与此事,投资者都会遭受损失,只有损失大小的差别。我现在做的只是让虚假信息提前曝光,时间拖得越久,投资者的损失就会越大。
为了避免与自己代理的盈利性案件相冲突,我只能抽空进行证券维权,不会单纯考虑维权的时间是否和证监会的调查合拍。我代理红光的案件坚持了四年半。2002年,11名红光股东才从违规的上市公司手中拿到了赔偿。
2001年代理的银广夏维权道路也很艰难,面对的是“赢了官司赢不了赔偿”的现实。第一份书面判决书2004年底才“出炉”。
这些都不是投机取巧的人所能坚持的。我有可能偶然成为压倒坏人的最后一根稻草,但不能因此就说是投机取巧的稻草,这种说法不正确。
投资受骗走上维权路
我在律师执业过程中发现,证券市场中虚假现象比较严重,应该有人站出来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1998年,我开始走上证券维权之路。
新京报:你能谈谈自己是如何走上证券维权之路的吗?
严义明:我是自己投资股票受骗后,才开始走上维权道路的。1994年,我看中了“云维股份”的股票。招股说明书上写着,产品供小于求,为了扩大生产能力而发行股票。我判断这个股票很有潜力,就买进了。没料到,事实上它们的产品供大于求,市场价格一直在下跌。被“云维股份”的虚假信息所骗,是我后来维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主要原因,但并不是惟一的原因。我在律师执业过程中发现,证券市场中虚假现象比较严重,应该有人站出来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1998年,我开始走上证券维权之路。
当时,上海的下岗工人邵永德是红光的小股东,他购买的1000多股红光实业股票令他损失了1万多元,这相当于他三年的工资收入。中小投资者被上市公司发布的虚假公告误导而遭受损失,这种情形在今天仍然不算少见。
随后,我作为11名原告的代理律师向法院起诉了红光实业和发行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这是中国的小股东第一次因虚假陈述起诉上市公司,也是我第一次为维护中小股东权利做出的法律努力。
新京报:你是为了继续代理证券维权案件,才被迫离开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吗?
严义明:我2001年代理银广夏案件时,锦天城的合伙人比较反对,认为妨碍了所里的执业定位。无奈之下,我2002年几乎没有代理证券维权案件,当时的考虑是不能因为自己影响了别的合伙人。但是我发现,证券市场中的虚假现象还是比较严重。为了能够继续代理证券维权案件,2004年下半年我决定离开锦天城。
新京报:律协规定,每位执业律师每年至少要代理一起法律援助案件。从这个角度看,你代理的证券维权案件和锦天城冲突很大吗?
严义明:因为我代理的证券维权案件影响力和风险性都比较大,比如举报长征电器事件。如果还在锦天城的话,合伙人肯定会担心是否影响别的盈利性案件的进展,肯定不会让我受理此案的。代理证券维权案件过多的话,当事人会认为锦天城就是专门帮助中小股民维权的,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事务所的形象。
曾担心人身安全
我好像不属于“路见不平”就“拔刀相助”的类型。我的性格比较内向,做事也比较理性,一般都会思考一番后再行动。
新京报:你平时喜欢“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吗?
严义明:我好像不属于“路见不平”就“拔刀相助”的类型。我的性格比较内向,做事也比较理性,一般都会思考一番后再行动。而且我很坚韧,认定了某件事后就会坚持到底,不管遇到多少阻碍。红光案和银广夏案都持续了4年之久,这从侧面证明了我的持之以恒。
新京报:维权的过程中,是否曾担心过自己的人身安全?
严义明:我代理的这些维权案件,公司老总一般都比较有背景,因此也曾担心过自己的人身安全。我还曾经为一家非上市公司进行维权。该公司的董事长通过贷款诈骗了3.5亿元。公司的经理和股东聘请我进行维权。当时,董事长雇了两个练全能的运动员跟踪我,那段时间自己一直很紧张。幸亏及时搜集到相关证据,董事长被抓后,自己的人身威胁才得以解除。
希望有识之士一起规范证券市场
我准备推行“董事责任运动”,就是要董事为中小股东的损失承担责任,以此规范股市,促进证券市场的法制化。
新京报:证券市场上的内幕交易、操纵市场以及虚假陈述一直是危害市场健康发展的顽疾。你认为造成证券市场上述现象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严义明:这和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监管部门工作的透明度都有关系。在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方面,目前法院只处理了一些刑事案件,但对民事案件处理还有遗憾,这牵涉到法院的处理能力、举证责任等多方面问题。截至目前,国内证券市场还没有一起股民诉讼获得判决。
现在,有不少学者呼吁今年1月1日《证券法》施行后,有关部门应颁布涉及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民事赔偿的司法解释并受理、审理这两类案件,以及重新修订《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以便因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导致权益受损的投资者依法维权和依法提起诉讼。只有这样,才能对上市公司起到警示作用,进而杜绝证券市场上的内幕交易、操纵市场以及虚假陈述的恶劣行为。
新京报:你觉得经过自己和同仁们的努力,证券市场是否有了改变?今后你在证券维权方面还有什么打算?
严义明:我最开始代理红光案件的时候,要找到一个受理股民索赔案件的法院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法院根本不受理此类索赔案件。我国的证券监管制度以前重行(政)刑(事)轻民事的情况,让证券市场民事诉讼一直处于“冻结”状态。直到2002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下达《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证券民事诉讼才开始局部解冻。这算是一点改变,除此之外,证券市场并无实质的改善。我对证券市场的现状非常不满,这也是我离开锦天城的重要原因。
我以前希望通过“独董独立运动”,能够推动证券市场的规范。从客观上而言,独董的个人利益相对独立,他们的良知更容易被唤醒。后来我发现在“一股独大”的局面下,“独董运动”很难有效果,除非赋予股东“提名权”和“选举权”。
经过长时间的思考,我准备推行“董事责任运动”,就是要董事为中小股东的损失承担责任,以此规范股市,促进证券市场的法制化。我希望能以自己的行动抛砖引玉,吸引更多的有识之士一起来规范国内证券市场。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赵侠《新京报》 )
■人物简历
广受质疑的证券维权律师
43岁的严义明,头上略微散落着一些白发。办公桌上堆着厚厚的文件,会见客人、开会和处理文件占据了他的大部分时间。严律师坦言,现在每天都至少工作十几个小时,压力非常大。
近8年来,严义明频频接手资本市场诉讼。从中天勤案、红光案,到去年炒得火热的科龙“独董运动”,再到近期的长征电器、飞天系,严义明不断扮演着代中小投资者向证券市场违规者要说法的角色,但却遭到了许多质疑,被认为是“自我炒作”。
严义明1988年从华东政法学院毕业后赴日留学,1998年受司法部派遣去日本研修法律实务。1999年成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创立时的合伙人律师。2005年3月成立了上海严义明律师事务所。
鉴于其对健全证券市场法制及上市公司治理做出的贡献,严义明律师被誉为“国内股民维权第一人”,2002年7月被美国权威杂志《商业周刊》评为“2002年度亚洲之星”。 ■
代理股民诉上市公司得到肯定 严义明当选“亚洲之星”
●记者 马世领 发自北京
“我没想到我会获得美国《商业周刊》评选出的2002年亚洲之星。”10月22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接受完“亚洲之星”的颁奖后,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国内知名证券法律师严义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商业周刊》对严义明的评奖理由是,“对中国证券市场的法制化和透明化及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规范化作出了开创性的贡献。”严义明说,“也没有特别的感觉,只是觉得这么多年来为投资者争得回合法权益的努力再次得到了肯定性的评价,让我感到欣慰。实际上,最为开心的是,今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对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对股民诉上市公司的民事纠纷可以受理作出了肯定的答复。”
据了解,严义明首次将股东代表诉讼的概念向中国股东作出全面介绍,并积极推动及开展司法实践。1998年受司法部派遣去日本研修法律实务回国后,即代理了全国首起股东诉董事的案件“红光案”,开股东代表诉讼之先河。2001年代理了股东诉银广夏一案。截止目前7家涉及证券类的案子中,他就受托代理了“红光案”、“大庆联宜案”、“佳宝案”和“银广夏案”4起,受托人数超过1000人,几乎占到了目前诉讼股东人数的一半以上。2000年成为《上海证券报》“投资者维权志愿团”律师。2001年底被《上海证券报》评为“2001年证券市场的十大新闻人物”之一。
“10月23日我将在北京高院代理陆家豪诉中国证监会一案,”严义明透露说,“不过与以往代理过的案子不同的是,这是一起经营者诉监管机构的首例案件。”
业内人士认为,《商业周刊》如此选中与国内证券市场密切相关的两位名人作为“亚洲之星”,明显透露出国际舆论对中国证券市场的高度关注,尤其是对证券市场的法制化、规范化越来越重视。
与严义明同获本年度“亚洲之星”奖的大陆证券界人士还有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文京。王文京因出差而未能亲自到场领奖。据了解,在25位获奖人士中,有3位来自中国大陆,其中严义明和王文京都与中国证券市场相关。
《国际金融报》 (2002年10月23日第七版)
严义明:一个咄咄逼人的股市角斗士(1)
在中国证券市场上,一个律师的力量有多大?
42岁的上海律师严义明在尝试着给出答案。从1998年开始,他发起了一系列维护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法律行动,这些不寻常的举动成了中国证券市场历史上的标志性事件。
这个温和内向的律师在有意识地做着这些事情,“3至5年后,我会扩大我的维权领域”。
2月17日中午,严义明在办公室里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省监管局打来的电话。他在电话里被告知,调查得出了结果,传真正在给他发过来。“我预料结果不会令我满意,”严义明放下话筒说。
调查的对象是贵州长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征电器,600112)。上个月,严义明向中国证监会举报,长征电器在2003年度与2004年度存在虚构销售合同及虚构销售收入和利润的情况,第三大股东与第一大股东之间构成关联关系。中国证监会随后受理了举报。
秘书走进来,把传真递给严义明。他迅速地读了一遍。贵州监管局在传真上的答复是他举报的情况“未发现”与“不能认定”。“你看,我都已经料到了。”他说。
严义明在上海拥有自己的律师事务所,通过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他很早就获得了地位与金钱。
但与另一种收获比起来,这些显然都是次要的:他从1998年开始致力于维护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法律行动,这些行动也是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具有重大意义的里程碑事件。他因此被舆论视为中国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的代言人。
“我们是沙子,他是水泥和水”
8年前,严义明经常在报纸上发表文章,大部分文章的内容是告诉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应该学会维护自己的利益和权利。“非常混乱,充满了不公平,”他回忆起那时的中国证券市场时说,“大股东欠款、职业经理人侵犯股东的权利、发布虚假信息、价格操纵……现在还是这样。”
上海下岗工人邵永德来问严义明,你说受骗的小股东能获得赔偿,到底是不是真的?邵永德当时是红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光实业,现更名为S T博讯,股票代码:600083)的小股东。
1998年11月,红光实业被中国证监会认定骗取了上市资格,它还向公众虚构了利润、隐瞒了亏损。邵永德购买的1000多股红光实业股票令他损失了1万多元,这相当于他三年的工资收入。中小投资者被上市公司发布的虚假公告误导而遭受损失,这种情形在今天仍然不算少见。
邵永德今年60岁,他当时对那个问题的答案并不抱有信心。“我们是小人物。”他说。但是严义明给了他肯定的回答。“我记得他说,我们可以参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应该会赢。”
严义明作为11名原告的代理律师向法院起诉了红光实业和发行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这是中国的小股东第一次因虚假陈述起诉上市公司,也是严义明第一次为维护中小股东的权利做出的法律努力。“我们是沙子,他是水泥和水。”邵永德说,“没有他,我们只得偃旗息鼓。”
通过这种努力,严义明希望能促使违法行为被追究。他认为,在一个有序社会里,被谋杀罪行所破坏的社会秩序可以通过追究这种行为得到恢复。“但在证券市场经常得不到追究,所以它是无序的。”
在严义明的记忆中,他的童年就是在文革的无序之中度过的。
长大以后,严义明觉得法律才是最有用的武器。1988年,他依靠两年的自学通过了华东政法大学的毕业考试。成为律师几年后,他接受了司法部的派遣去日本研修法律。1998年回国后,他成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创始合伙人。
然后,他最重要的一场“拳击比赛”开始了。
用法律来维护人们的权利他说不清自己是什么时候决定用法律来维护人们的权利的。他的助手张战民律师说:“他在有意识地做一些事情。”
“每一个案件我都会进行不同的尝试。”严义明说。他的尝试包括———尽管法院曾经多次对“红光案”裁定不予受理或者暂不受理,仍然反复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起诉了所有的董事会成员。他认为,立法重要,法治观念同样重要,“要让人知道做错了会有什么后果”。
向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征集罢免独立董事的投票权,征集罢免顾雏军等非独立董事的提案权与投票权。
向中国证监会举报,认为长征电器存在违法行为。……
反复起诉、征集投票权、运用行政诉讼法……严义明计划日后将这些尝试运用在维护证券市场投资者权利之外的领域。“如果是局限在证券市场,采取固定的做法就可以了。”他说,“3至5年后,我会扩大我的维权领域。”
这些手段确实有效:最高人民法院在2002年1月下达《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这意味着基层法院不能再拒绝受理“红光案”与其他类似的案件;就在严义明征集科龙电器股东投票权后不久,顾雏军就因涉嫌挪用上市公司资金被拘捕,他在科龙电器的董事长职务随即被罢免。
另外一些案件也获得了很大的进展。“‘银广夏案’是真正推开维护投资者权利大门的案件,‘大庆联谊案’是第一个法院判决投资人胜诉的案件,判决全面支持原告的要求给予赔偿,并且已经执行完毕。”
严义明说。“银广夏案”和“大庆联谊案”都是他代理的轰动一时的投资者维权案件。
这些结果是严义明期待的,他的尝试获得了成功。
但并不是所有案件都得到了令人满意的结果。“银广夏案”在2001年被法院受理,但直至现在仍然没有开庭审理。“迟迟不开庭损害了原告的权利,”严义明说,“很遗憾,迟到的公正不是公正。”
目前,中国证券市场正在进行股权分置改革。ST广夏 (000557 行情,专家点评,咨询,更多)
提出的以股抵债方案引起了中小投资者的反对。严义明认为,按照这种方案,中小投资者只能得到10%至15%的补偿,同时必须放弃所有的债权。“没有人愿意让这个方案通过,”严义明说,“我相信法院不会丧失他们的良知和理性。”
“当然,我不拒绝赚钱”
对于不同的客户,严义明提供了两套收费标准———公司客户往往需要向他支付每小时250美元的报酬;但给中小投资者打官司时,他只收取低廉的费用。“当然,我不拒绝赚钱。”作为一位精明的律师,他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就为客户提出运作公司上市的大致思路,紧接着提出回报的要求。
2002年,“红光案”的11位原告共获得约22.5万元的赔偿,严义明没有收取报酬。(未完)
严义明:赔偿责任必须落实在个人身上
2005年07月20日
“我们觉得赔偿责任必须落实在个人身上,以防止相关责任人金蝉脱壳。”针对科龙可能涉及的赔偿责任,“倒顾三人组”的灵魂人物严义明,昨天在其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如是表示。
现在有传言称科龙停产是因为缺少流动资金,而在这种情况下,科龙却有人民币7亿~8亿元资金被格林柯尔占用。对此,严义明说:“一旦传言被证实,那么这种因果关系就是显而易见的,也就是说,顾雏军并没有以科龙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作为他决策价值取向,也没有以中小股东利益作为决策标准。”
严义明指出:“这就一定要在查明真相基础上让行为实施者承担赔偿责任,尽管此前对个人被追究赔偿责任还没有先例,我们就是要创造一个先例。”
曾经轰动一时的“红光案件”,之所以效果不大,严义明认为:“首要原因就是法律规定应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个人没有承担赔偿责任。”
据严义明透露,此次“倒顾运动”的三步走战略,第一步是要募集到一定股东投票权,争取股东支持,成为科龙公司独董;第二步是查明真相,把真相告诉大家;第三步就是在这个基础上尽快提起诉讼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前天,一名香港H股神秘股东派代表过来找我,主要想了解一下我的动机,在和我沟通之后,这名神秘人士表示‘很放心’,称相信老总肯定会支持我们。”严义明透露,“我们现在接触到的股东加起来超过10%已经没问题,接触的结果也表示将支持我们。”
近两天,严义明将再次离开上海,为此次“倒顾”行动进行关键性的“公关”,但出于安全考虑,他没有向记者透露更多的细节。
尽管严义明对于此次争取股东支持的结果表示乐观,但他仍然有所顾虑:“事情在没有结果之前,即便拿到足够的委托书也还会有变数。据称,自从证监会开始查科龙后,顾雏军已经多次进京‘公关’,我们不排除受到其公关行动的影响。考虑到这种因素,我们已经做好了坚持几年的准备。”
如果此次不能募集到一定股东投票权,严义明认为,目的同样也可以实现,那就是在证监会查明后作出处理,再提出诉讼,把包括独董在内的相关人员告进去,也能达到目的。
严义明认为,即使三人做不到独立董事,同时还要依赖于政府相关部门的调查,也不是大问题,因为此次的“倒顾三人组”不是以营利为目的,尽管独董津贴不菲,即便顺利成为独董,而他们扮演的角色只是“任务型”的,在调查清楚科龙的真相后,就应该选择更适合的人来接替。
严义明强调:“我与顾雏军以及科龙都没有任何私人恩怨,“倒顾”只是独董运动的一个手段,不是最终目的,我们想通过这种方法,来提高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提高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上市公司的责任感和治理水准。”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责任编辑:石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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